作者: 化妆品备案 2016年09月14日
为保障市民化妆品消费安全,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前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。近期共开展化妆品常规抽检285件,检验结果合格282件,抽检合格率98.95%。3种化妆品被判不合格,不合格原因为检出甲硝唑、米诺地尔等禁用药物(名单见附件)。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可在市食药监局网站www.shfda.gov.cn“曝光台”栏目查询。
目前,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单位立案查处,并向生产企业所在省市的监管部门通报了不合格产品信息。同时,针对上述违法产品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下发全面查禁通知,要求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,发现不合格产品须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,并报告食药监管部门,不得隐匿或擅自退货。通知还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加强检查,对上述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,并对经营单位依法严处。
附件
近期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名单
序号
标示产品名称
标示生产日期或批号
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
标示生产单位名称
不合格项目
1
中药控油祛痘二件套(中药控油祛痘精华液、中药控油祛痘精华霜)
标示使用期限:20150208前使用
GDFDA(2008)卫妆准字29-XK-3129号
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
甲硝唑(套装中两件单品均检出)
2
脱发停香露
标示生产日期:20120817
卫妆特字(2000)第0652号
镇平县仲景药业有限公司
米诺地尔
3
谷幽兰®痘痕修复乳
标示批号:WH02032012
(2009)卫妆准字26-XK-0003号
武汉润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
甲硝唑